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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类别 | 办理方式 | 医疗事务中心 | |
受理周期 | 每月 1 日— 30日 (工作日) | 生效时间 | 当月 |
何时申报 | 生育完成后申报 | 申报时限 | 医保年度内 |
领取对象 | 女 | 费用支付时间 | 15个工作日 |
生育生活津贴=缴费基数×产假时间,生育医疗费补贴是统一的3000元。
缴费基数每个人都不一样的,按照缴纳的医疗保险基数算的,有上限的,上限是7300多一个月吧。
就是最多也就是大概7300*4.53000(医疗补贴)。产假时间,正常是3个月,晚育(25岁以后)加1个月,剖腹产再加半个月。
女方生育前10个月社保正常缴纳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办理申领手续时需在柜台填写《办理生育保险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均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本人身份证
(3)生育妇女夫妻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院出具”生育医学证明”,即出院小结,上面注明顺产还是难产
(6)活期储蓄卡(女方实名制卡):浦发银行、工商银行、上海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汇
(7)经批准再生育的,另需提供市或者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批准书
(8)失业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经失业保险机构审核的《劳动手册》
(9)参加本市农村社会保险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本人农保帐户所在地的区、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管理中心出具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农保)》
(10)非本市户籍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允许生育的证明
(11)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生产或流产后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申领手续,被委托人另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和委托人的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