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警方破获重大网络贩枪案 打掉 3 个制枪窝点收缴枪管 139 根

时间:2018-05-17 12:56:14 来源:ZAKER河源作者:枪支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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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世界披着一件隐形外衣

成为不法分子制贩枪支的温

想铤而走险枪?

你跑不掉的!

近日

龙川警方

在 " 飓风 2018" 专项行动中

经过连续半月的缜密侦查

成功侦破一宗重大网络贩枪案件

查获

枪支 3 支

枪管 139 根

抓获 10 名犯罪嫌疑人

制造枪管的原材料精密管一批

打掉三个制造枪支配件窝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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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 4 月初,龙川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对河源市公安局转来的一条网络涉枪线索进行经营,发现涉案枪支及零配件数量巨大、团伙成员涉案众多。由于案情重大,龙川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将该案梳理上报并经省公安厅批准,该案被列为公安部督办案件。在河源市公安局领导相关部门的指导支持下,龙川县公安局迅速抽调刑侦、网警和派出所等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专案组不畏艰苦,连续作战,对案情进行综合分析研判,采取部门联动、蹲守伏击、网上追踪等多种段侦查,掌握了一个涉及广东、湖南、吉林、四川、江西、江苏等地以罗某晖为首的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团伙的主要人员及其社会关系,摸清了该团伙生产、交易上下线架构及交易方式地点规律

△非法制枪现场

经过半个月的侦查,收网时机成熟。4 月 18 日,专案组兵分五路,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民警相继在深圳、东莞、惠州、湖南等地抓获罗某辉、钟某能、温某倩、赵某滨、吴某集、杨某健、翁某望、徐某明、薛某等犯罪嫌疑人,缴获枪支、铅弹、枪管及加工设备一批。经审讯,罗某辉等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2017 年 12 月至 2018 年 4 月期间,犯罪嫌疑人罗某晖提供原材料组织钟某能、温某倩、徐某明等人在外地非法生产枪管,并通过网络将制造的枪管贩卖至全国各地,涉及 20 个省、市、自治区。

目前,犯罪嫌疑人罗某辉等人已被龙川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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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涉枪案件,很多人往往会心存疑问

如何区别具枪、仿真枪与枪支?

2017 年年初,国内众多媒体在报道 " 天津大妈非法持枪案 " 时对此进行了关注。

国家安全技术规范》规定:蓄能弹射具,按弹射物动能测试时,弹射物动能不超过 0.08J,则弹射物应有用弹材料制成的保护端部,以保证单位接触面积的动能不超过 0.16J/c㎡。

目前,我国对仿真枪入刑的参考标准主要有三个:《仿真枪认定标准》(2008)、《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2008)、《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能鉴定工作规定》(2010)。

对于枪状物的鉴定,根据《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能鉴定工作规定执行,其中 " 对不能发射只是弹的非制式枪支,按照《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 ( GA/T 718-2007 ) 的规定,当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 1.8J/c㎡时,一律认定为枪支 "。而这里多次提到的专业名词 " 枪口比动能 ",是指根据枪弹的速度、质量、弹丸横截面积、动能等多指标计算的结果,反映的是枪支致伤力,《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中也给出了明确的计算公式。

刑法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方呼吁

广大市民群众

积极举报揭发涉枪线索

并自觉抵制非法制贩持有枪支的行为

打击网络贩枪犯罪活动

我们绝不软!

你藏或不藏,我们都会找到你!

举报涉枪违法犯罪人人有责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提供线索!

来源:龙川公安

值班主任 刘远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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