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美食,都是一见钟情的

时间:2019-02-26 04:05:47 来源:平原公子作者:都是点击:

导读:[db:简介]
扫描关注公众号

东西,最有趣的是偶遇,撞到什么什么,才令人惊喜

就像是一见钟情,撞上哪个姑娘,就喜欢上了哪个姑娘,然后一直走到最后。

就像是傻乎乎的宝二爷,第一眼见到林妹妹就说:“这个妹妹我曾经见过!”

就像是昏昏脑的平原,第一口到好的就说:“这个东西我曾经尝过!”

情一样,讲究个缘分,有时候你跨过千山万,走遍大街小巷去找个网红美食,走了一身汗,终于得偿心愿,了好多,尝了两口,拍案大骂,名不副实,兴意阑珊归去;却在街拐角处五块了两块焦豆腐,一咬满嘴冒汁儿,烫的舌发麻,带着一股酸味回家,反倒是无比满足。

野史里说,朱元璋少时贫穷,差点没饿死,有好心人给了他一碗“翡翠”,其滋味美妙无比,完之后,精神焕发。以至于朱元璋后来一统天下富有四海了,还怀念当年“翡翠”的滋味。于是费尽千辛万苦,找来了当年给他做的老阿姨,其实不过是一碗普通的青豆腐而已。老阿姨抖擞精神,用了最好的材料和调味,也未能让朱元璋找回他当年尝过的人间美味

所以说,这美食,又好比初恋,刻骨铭心,征服了你的体,也在你的灵魂上留下了印记,一辈子寻寻觅觅,试图找回那点记忆,却发现不过是委曲求全逢场作戏。

追求美食和情欲,是人的本能,人民追求美好生活,没有什么错。毛润之年轻的时候,也曾在泡尔生的《伦理学原理》夹缝中写下了这么一句世不恭的批注:“食欲所以善生存,欲所以善发达,皆根于自然之冲动”。

我小时候物质条件不发达,一年难见腥,更少见甜品,嘴里淡出个鸟来。我们熊孩子走在路上,看到沟里长着红红的野莓,都会跑过去摘下来往嘴里塞。其实根本就不甜,酸得腮帮子都发麻,可就是享受那满嘴渗着感。还有一种叶子圆圆的野,我们也会摘下来泡在壶里,就会有一种淡淡的酸甜味儿。那时候没得甘蔗,就拿高粱杆子代替,嚼起来也是甜甜的,只是没什么分。大人总是教训,不要红色的野莓,那是毒蛇拉的屎!

管他呢,若是屎有甜味儿,屎也是可以的。童年的我们,就像一群山里的野猴子,天地都是我们的猎场。我们赶着兔子,翻着泥巴逮泥鳅,打着电捉青蛙。然而现在,兔子总是很柴,齿都啃掉了,泥鳅总有一股土腥味儿,过一次,再也不想了,青蛙生生的,看着就瘆人。而那些野莓,圆圆的野叶子,看着就像“屎里有毒”的样子,根本就不想去尝试。

我十岁左右的时候,站在河边发呆,看着深枯落,满河道都是荒烟败的,没什么意思,忽然看到枯中,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游动,于是卷起裤跳到冰冷的河中,把那一大坨枯拖到岸上,光着两只乱踩,忽然间里就窜出了两条滑的大鳝,我合身扑上去想把它们按住,结果这意儿滑不溜,跐溜一下就从指缝里窜走了。

我那时候正缺质,10岁的人只有40体重。到嘴的跑了,岂能善罢甘休,于是怒从心中起,恶向胆边生,回家抄家伙。拿了蛇皮袋子,装了半袋子木灰,抓鳝之前,涂上满木灰,一下子增加了摩擦力,鳝再滑溜,也逃不出我的五指山了。一下午,我搂了几十片,弄得浑身上下都是泥浆,逮了十几条鳝,自己拿剪刀开膛破肚,找来葱姜蒜下锅炒了,调料只有食和干椒,居然了个津津有味,还拿鳝煮了一锅面。

十年后再,精心切成鳝丝,上了四五种调料,细细烹饪,结果也就尝了两跟鳝丝,发现完全不是那个味道,浪费了时间调料

爸爸年轻的时候很好,一个猛子能钻好几十秒不出来,小时候,我经常站在河边,看他钻在底下摸田螺和河蚌,田螺用篓子抄起来,河蚌直接往岸上扔,我兴冲冲去捡起来,当宝贝一样聚拢起来,一个周末的下午,能让整个大院的男女老少上一顿丰盛的晚。我记得他摸到最大的河蚌,有半个脸盘那么大,大家都觉得里面有珍珠,结果打开一看,却是和泥沙,那是一只死蚌。

田螺要拿老虎钳子夹去屁股,用椒酱炒起来,做成麻田螺,这不是,这是零食,那些不上学的下午,我们便在风口,吹着凉风,端着一大盘麻田螺,跐溜跐溜吮吸个不停,一天下来,嘴巴都酸了。

河蚌,家常的做法是和咸一起烧,咸可以压制河蚌的土腥味儿,而河蚌的鲜香和腊味混在一起,是一种令人难以抗拒的诱惑。一顿不完,还得拿剩和青一起做个,泡上,没有比这个更美妙的事情了。

放到现在,这件事就一个障碍,麻烦!你还有时间去一个个拾掇田螺屁股吗?市场买回来的,街边小卖的,你又怕不卫生,不新鲜,起来也很麻烦,那么多壳壳,完还得收拾。工业社会,互联网社会,时间太宝贵了,那么条斯理下来吮吸咀嚼,太奢侈了。

林语堂先生在《中国人》说:“如果说还有什么事情要我们认真对待,那么,这样的事情既不是宗教也不是学识,而是‘’。我们公开宣称‘’是人生为数不多的享受之一。中国人领受食物像领受女人生活一样。”

但后来我才知道,这种感,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就像一个姑娘,她喜欢你就是喜欢你,喜欢你就是喜欢你,你强求不来。也是如此,你不但要顺着自己的感觉走,你还要顺着时代、境遇、地域、环境食物自己的状态走,强扭的瓜不甜。

我和我老婆都很喜欢烧烤,早年收入不多的时候,两人下班之后,最大的享受,就是去瑞金路的一家小小的烧烤摊子烧烤,别的都不重要,唯有一样烤茄子必不可少,我们迷恋于他家蒜蓉的香气,和茄子皮淡淡的焦糊味儿。然而三年之后,偶尔路过明故宫,两个人就又兴致勃勃赶过去烤茄子。店子还在,老板依旧容可掬,炭火的味道都没变,但这烤茄子,味道真不对了,的,不像是烤出来的,倒像是蒸出来的,蒜蓉也不香了,茄的味道也寡淡,我们抬看去,整个店里,除了我俩,只有一个孤零零的姑娘,一个人喝着啤酒,着烤串儿。叹息一声,我们买单离去。有人说:家是回不去的;我想说:过去的就都过去了。

当年单身一人在内蒙古的时候,经常去撸串儿,什么腻了,没意思,只有一种“卷儿”,下酒最是爽利,用薄薄的豆腐皮,卷起原上的野葱、苦苣和瓜,刷上鲜的酱汁儿,放到火上烘烤,等表面泛,野葱的香味儿透了出来,能盖住一桌子的海鲜的香味。最有趣的是,单纯的烤,有点蔫儿软,没有嚼劲,而烤得半焦的豆腐皮,比牛百叶还韧,一口切下去,嘴巴很有成就感。

这东西,最好下酒,还不腻,比食令人舒适。在内蒙古喝酒,要敢于尝试,人生啊,就是要什么都试试,喝惯了酒、酒、红酒型酒的,都该尝尝马奶酒,我对马奶酒真是一见钟情,回到南方久了,最怀念的就是酒里的奶味儿。

我这人一生口味浓烈,咸的、的、甜的、肥的、腻的、腥膻的一概不忌,尤其好一口奶腥味儿,长到30岁,也离不开乳制品。马奶酒,其实也是一种高度酒,用马奶发酵而成,开了瓶盖塞子就是一股冲鼻的奶香和酒气,没有那些乱七八糟的香料味道,说了,就是腥膻。但这酒,喝起来绵绵滋滋,一股暖流,才下喉,却上心活急了。

喝喝,弄到七八成醉,就裹起棉衣羽绒服,摇摇晃晃出了烧烤馆子,摇摇晃晃往回走,冬天的蒙东北,根本没有夜市,也没有逛街的行人,寒气充斥在天地间,冷得通透,路面上,只有稀稀拉拉、摇摇晃晃的醉酒行人,我酒酣耳,敞开衣领,在寒夜中晃荡,豪气冲天之余,也颇为担心街上这些醉鬼老兄们的安全,如果这一下醉倒在街,可是要出人命。但我至今忘不了那马奶酒的奶香味儿,烤卷儿的葱香味儿,以及那七八成醉后如“天子呼来不上船”的感啊。

前两年,我在南方一家烧烤,一眼瞄到单上居然有马奶酒,兴奋得大呼小叫,连忙让服务员端上来,那装,真是精美,马皮缝制的外壳,像个蒙古武士的酒囊,上面还有刺绣图案,顿时让我找回了原天骄的感觉,结果一开瓶子,味道就不对,不是腥膻的奶味儿,倒像是哇哈哈AD奶的酸酸甜甜。尝了一口,更不得了,第一口像是劣质酸奶,回过味儿来却是72度衡干火冲鼻惊心的酒精味儿,喝完第二天就嗓子。从此,我就断了马奶酒的念想,再过几年,轻度脂肪肝了,奶制品也不得了,又有了,一发连酒都戒了。

东西,也像是交朋友,交情深的时候,不管你俩什么阶层,什么学历,什么兴趣好,哪怕一个敲代码,一个抡大锤,但只需人有趣,就总是觉得亲近。哪怕什么的都没有,一碟子蚕豆,一碟子麻田螺,都可以下酒。胡吹海侃,哪怕是聊原配打小三,老板二奶,同事出轨这样的家常里短的话题,都能滔滔不绝,从中聊出人生百味。

当年在工地上,我认识一对小夫妻,经常请我到他们蜗居的小公寓火锅,自己买,自己下厨,什么腻了,唯独有一种圆圆脑的小章,是我的最,一次总得买个四五只,看起来甚是可,当它在火锅中上下翻滚,色泽变为乳的时候,更加可,我总是一口咬掉它的脑袋,八只还留在嘴巴外面,然后在那对小夫妻大叫“恶心”声中,喜滋滋细细品尝那一份脆爽滑腻。

后来年纪大了,却越来越少参加局,因为话不投机半句多,着,聊着聊着,你就会发现,满桌子都是陌生人,青面獠,鬼怪横行,一个个面目可憎,言语无味。觥筹交错的,喝的不是名酒,是酸的马尿;鲍河豚的,不是舌尖美味,而是腐败的气息。去,曲意迎逢,得都是屎;说来说去,叽里咕噜,说的都是屁。一顿完,满脑子乌烟瘴气,满肚子恶心反胃。

还不如早早回家,自个儿下厨,炒两个,切一盘酸萝卜,煎一条,陪老婆孩子顿踏踏实实的家常呢。

朋友一两个就够了,散了也就散了,不要强求,当年是朋友,现在未必是朋友也是如此,过去就过去了,当年是好味道,现在未必能下口。你硬要找什么初恋的感觉,那就是刻舟求剑,不够辩证唯物主义。这和初恋一样,什么致青春,什么同学少年,那都是你脑补过的往事,都是被意识美化过的青春。

不信,你仔细看那人,还是你记忆中的那人吗?

人呐,还是要活在当下,个随缘。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网友跟帖

关于儿童城

Copyright 2005-2017 61.city 〖儿童城〗 版权所有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本站为非赢利性网站 不接受任何赞助和广告